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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动员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救灾工作的通知

举办时间:2021-08-24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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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动员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各慈善组织:


近日,河南等地持续遭遇强降雨,部分城市发生严重内涝,防汛形势严峻,百姓生活受到较大影响。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抓细抓实各项防汛救灾措施,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扎实做好受灾群众帮扶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民政部办公厅也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力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积极动员引导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救灾。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民政部的工作部署,引导慈善力量参与防汛救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投入防汛救灾。各区民政局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防汛救灾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应急联动机制,动员慈善组织及社会力量参与防汛救灾,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积极响应号召,协同有序救援。各慈善组织要主动响应国家和政府的号召,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投身受灾省市的防汛救灾及恢复重建工作。通过建立专项基金、设立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等方式,积极参与防汛救灾。要服从受灾省市救灾指挥部门的统一安排调度,协作联动开展防汛救灾行动。

三、依法开展募捐,规范接收款物。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可设立针对防汛救灾的募捐项目,及时履行备案程序。慈善组织要健全完善募捐接收、管理等工作制度,务必做到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目清楚、手续完备、账物相符。捐赠物资应按照高效使用、及时足额发放的原则,确保捐赠物资全部及时用于防汛救灾,避免以任何名义挪作他用。

四、及时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慈善组织要按规定定期公布捐赠收入和支出明细,确保信息长期可查询,自觉接受捐赠人及社会的监督,并及时回应社会对慈善捐赠工作的关切。同时市、区两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慈善组织的指导,对开展的捐赠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五、弘扬正气精神,营造慈善氛围。各单位要注重挖掘宣传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弘扬正气,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营造浓厚的公益慈善氛围,以全社会的信心和决心,以全社会的勇气和力量,以全社会的责任和担当,共同投入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行动,打赢防汛救灾之仗,有效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北京市民政局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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