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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及清理整顿社会团体 涉军事项的通知

各行业协会商会、中关村社团:

  为进一步加强非军队主管的社会组织涉军事项管理,根据民政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视频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现对社会组织涉军事项开展再排查、再梳理。

  请各社团梳理本组织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一、社团或分支机构中冠以涉军名称和部队番号;

  二、超业务范围开展涉军业务活动且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三、军队人员参加社会团体、兼任负责人未按规定出具《军队人员参加社会团体批准书》;军队单位参加社会团体未按规定出具《军队单位参加社会团体批准书》;军队人员兼任非军队主管的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换届后,军队人员和单位需要继续参加社会团体的,未按规定重新办理报批手续;

  四、军队人员和单位参加社会团体及其活动时,在各类宣传资料中使用军队身份,或社团未及时删除已退出的军队人员宣传资料等有关信息。(详见附件2)

  请存在上述情况的社会团体于4月30日前将《军队人员参加社会组织名单统计表》及《军队单位参加社会组织名单统计表》报送给各分管人,并限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于已在社团任职、兼职,但未经审批的军队人员,于5月30日前补办审批手续,未批准的社团及时办理退出程序,并于5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给分管联系人。此前已报送统计表的社团,如内容无变化,请与分管联系人沟通,只报送整改情况即可,无需整改的不必重复报送。

  如无上述情况请说明无涉军事项所列举的四类情况,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版报送给分管联系人。

  附:

  1.《关于加强非军队主管的社会团体涉军事项管理的通知》

  2.《关于加强非军队主管的社会团体涉军事项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3.军队人员参加社会组织名单统计表

  4.军队单位参加社会组织名单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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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军队人员、单位参加社会组织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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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社团一处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