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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行业协会和基金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级行业协会、基金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4号)精神,推进《2020年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促进我市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提升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水平,探索建立社会组织信用评价体系,强化社会组织的信用管理,决定在市级行业协会和基金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拟遴选35家市级行业协会和35家基金会,作为本次信用评价试点单位。

  二、评价内容

  1.行业协会:从自身建设、服务能力、社会责任、社会评价等方面综合评价行业协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2.基金会:从基础信用、信息公开、履约能力、信用行为及评价、信用记录等方面综合了解基金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三、评价方式

  采取实地考察和材料审阅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四、评价步骤

  1.组织报名(2020年6月11日-6月30日)

  有意愿参加本次试点工作的市级行业协会和基金会,向北京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报名申请。

  2.确定名单(2020年7月1日-7月15日)

  遴选并确定符合信用评价的市级行业协会和基金会名单。

  3.实地评价(2020年7月16日- 10月15日)

  第三方机构制定现场考察日程和工作安排,依照信用评价指标(试行)对社会组织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评价。

  4.确定结果(2020年10月底)

  形成信用报告,确定信用等级。

  五、信用等级设定

  信用评价等级由高至低设为A、B、C、D四个等级。A为信用优秀;B为信用良好;C为基本守信;D为信用较差。

  六、结果运用

  1.信用评价等级将作为信用信息记录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系统。

  2.推荐给市场活动主体在招投标和购买服务等市场活动中作为参考。

  3.为获得信用评价等级“C级”及以上的单位颁发“北京市社会组织信用评价(试点)等级”牌匾。

  4.对未达到“C级”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强化监管,督促问题整改。

  七、报名申请

  本次试点工作自愿申请。凡成立登记满两年的市级行业协会和基金会,有意愿参加试点的,向北京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报名申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报名表反馈至邮箱:cuijue@mzj.beijing.gov.cn。

  联系人:信用信息处崔珏;

  联系电话:65396057,13699216319。

  附件:社会组织信用评价(试点)报名表

  北京市民政局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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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信用评价(试点)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