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社会组织申报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社会组织: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下发,与往年相比,项目要求有较大变化,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助对象:全国性社会组织和有较大影响力的地方性社会组织。
2.资助类型:A类: 用于资助“三区三州”等西部地区〔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困难社会组织必要的服务设备购置和服务设施完善;
C类:用于资助地方性社会组织在“三区三州”等西部地区(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以及湖北省、江西省(罗霄山片区)、湖南省(罗霄山片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活动;
D类:在北京市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工作人员培训,仅支持1个项目。
特别提示:B类只能由全国性社会组织申报。
3.项目申报途径:本市社会组织可申报A、C、D类项目,A、C类申报书电子文件报项目实施地省级民政部门,D类向北京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申报,申报邮箱:2643264506@qq.com。
4.申报截止时间:A、C类以项目实施地省级民政部门规定为准,D类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4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5.申报方法:各社会组织根据《通知》中规定的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结合本组织宗旨,合理确定项目目标,制定项目方案。
在中国社会组织网项目专栏(www.chinanpo.gov.cn/xiangmu)或久其软件官方网站用户中心参数下载栏(www.jiuqi.com.cn)中下载并安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和使用说明,按照使用说明完整填写电子申报书,并导出jio格式项目申报书电子文件。
6.各省区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详见《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管理系统、图标和各地联系人下载的通知》,网址:
http://www.chinanpo.gov.cn/2351/127163/index.html
7.更多具体内容详见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网址:
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
北京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
2020年7月29日
(联系人:柯哲力,联系电话:65396102)
█ 来源:北京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