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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取消15项市级社会组织设定证明

为方便群众办事,为基层减负减压,本市持续开展证明清理工作。近日,市政府审改办会同市民政局发布了《取消北京市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设定证明目录》,取消市级各社会组织要求办事群众提交的15项证明。

此次证明取消后,北京市级各社会组织要求办事群众提交的各类证明全部取消。今后各市级社会组织一律不得擅自增设和向办事群众索要证明。因法律法规新设或修订需增设的证明,要在15个工作日内报市民政局、市政府审改办备案。

根据市政府191次营商环境调度会精神和年度工作安排,近期,市政府审改办会同市民政局对在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4000余家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日常工作中要求办事群众提交的各类证明进行全面调查。

经反复筛查、核对,本市社会组织日常要求办事群众提交的证明共15项。其中,要求基层居(村)委会开具的有7项。经研究论证,与各社会组织达成一致意见后,上述证明全部予以取消。

这15项证明包括:

● 社会团体设定的证明2项

● 基金会设定的证明12项

● 民办非企业设定的证明1项

例如,实习律师申请参加执业律师转正面试时,需提交社保所开具的律师事务所为实习律师缴纳社保的证明,今后可直接由申请人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书面承诺办理。

证明取消后

将采取社会组织主动核查、社会组织告知政策条件加办事群众做出承诺(即告知承诺)、办事群众提交其他证件凭证等方式替代办理,更加高效、便捷地服务办事企业群众。


文字:《北京社区报》 记者  王 肃

编辑:尹利  吕鸢

转载来自: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