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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我们讲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路径。今天我们把“治理”聚焦到“服务”——社会组织如何做好凝聚服务群众工作?
《意见》专门用一个部分来部署“做好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文件要求“加强社会群体服务管理,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依法保障各类社会群体合法权益,畅通利益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回应不同社会群体关切,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这段话里有几个关键词值得社会组织负责人反复琢磨:“各类社会群体”“合法权益”“利益诉求”“用心用情”“急难愁盼”。这恰恰是社会组织的“看家本领”——社会组织最了解不同群体的需求、最贴近服务对象、最擅长精细化服务。
但是,如何把这种天然优势转化为制度化的服务能力?如何做到“用心用情”而不只是“一时热心”?三点方法论:
第一,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文件要求“拓展常态化联系群众渠道”。社会组织不能“活动来了热热闹闹、活动走了冷冷清清”,要建立与群众常态化的联系机制,让服务“不断线”。
第二,精准识别服务对象。“各类社会群体”的需求各不相同——老年人的需求、青少年的需求、残疾人的需求、新就业群体的需求,各有特点。社会组织要做“精准画像”,把服务做到群众心坎上。
第三,注重思想政治引领。文件要求“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服务群众不仅是解决物质层面的问题,更要做好思想引导、心理疏导、价值引领。把服务群众与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结合起来。
服务群众工作,从“活动化”升级为“常态化”,从“一时热心”升级为“用心用情”——这是社会组织从“游击队”走向“正规军”的必修课。下一期,我们讲社会组织的另一张名片——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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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研究室
第28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