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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主要包括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捐赠赞助等其他收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对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提出五方面要求:
一是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得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市场主体参加各类收费活动或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不得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刊物或者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等。
二是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未经批准,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利用法定职责增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行政机关委托或授权事项,以及相关办事流程、办理时限、行政机关拨付经费等情况,严禁向市场主体违规收费。
三是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收费。行业协会商会经批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禁向评选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四是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行业协会商会不得以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为由变相开展职业资格认定并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要求承担相关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的,不得收取除考试费、鉴定费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五是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或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纳会员、收取会费。行业协会商会要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防止重复收费和过高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