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社会组织众扶平台 > 规范要求 > 登记管理 > 实务问答 > 详情

返回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执行机构负责人都包含哪些负责人?
2024-07-10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等法规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负责人主要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本单位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一般情况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执行机构负责人指的是该组织的院长、校长、所长或主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