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8810708
首页
党建引领
党章党规
典型案例
党务问答
党史学习教育
政策法规
中央国务院
民政部
北京市
综合业务
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
基金会
人民团体
规范要求
登记管理
年度检查
换届选举
等级评估
内部治理
章程
理事会
监事会
办事机构
分支机构
会员(代表)
大会
运营管理
人力管理
财务管理
法律风险
项目管理
绩效管理
会员管理
作用发挥
建言献策
团体标准
社区治理
民生服务
乡村振兴
环境保护
其他
关于知诚
您现在的位置:社会组织众扶平台 > 规范要求 > 换届选举 > 实务问答 > 详情
返回
社会团体负责人任职年龄有限制吗?
2023-07-20
依据《北京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试行)》京民社发〔2020〕24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依据《北京市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社会团体负责人超龄任职的,年检结论可确定为基本合格。
社会组织主题课程
社会组织专属好书
社会团体会员管理系统
社会组织法律风险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