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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管理有哪些注意事项?
2023-08-07
注意事项请参照《关于开展市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京民社发〔2022〕114号文件中的24条整治任务,原文如下: (一)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设立不规范问题 1.已完成社会团体授权任务和宗旨使命的; 2.超出社会团体章程规定宗旨和业务范围的; 3.另行制定章程的; 4.名称或业务范围有相同相似的; 5.未经社会团体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擅自设立、变更、终止的; 6.除代表机构外,名称带有地域性特征的; 7.分支(代表)机构下再设立或者变相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 8.在年检或年报中瞒报、漏报分支(代表)机构的。 (二)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名称使用不规范问题 9.以“中心”“联盟”“研究会”“促进会”“研究院”等各类法人组织名称命名的; 10.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首都”“北京”等字样的; 11.开展活动时未冠所属社会团体全称的。 (三)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2.分支(代表)机构的收入未纳入社会团体法定账户统一核算、管理的; 13.未经社会团体授权或者批准,擅自发展会员、收取会费、接受捐赠、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 14.开设独立银行账户的; 15.单独制定会费标准的; 16.通过收取管理费、赞助费等方式将分支(代表)机构委托其他组织运营的; 17.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专项基金超规定范围使用,用于经营性投资或者购买企业债券、股票、投资基金的。 (四)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活动开展不合规问题 18.超出社会团体章程规定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 19.内部管理混乱影响正常运转的; 20.拒不服从社会团体领导和管理的; 21.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开展活动的; 22.与非法社会组织存在勾连或为其提供便利的; 23.存在违规收费或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情形的; 24.违反其他管理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