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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比例如何确定?
2024-06-18

答:根据《北京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试行)》规定,负责人的人数一般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一般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监事长从监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为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