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社会组织众扶平台 > 内部治理 > 理事会 > 实务问答 > 详情

返回
负责人任职有何要求?
2024-08-02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每届任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没有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