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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能与共治:新时期社会组织管理部门的责任与担当》系列连载第八篇 | 跨部门协同:编织无缝衔接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与服务网络
2025-11-27

第八篇跨部门协同:编织无缝衔接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与服务网络

  社会组织管理是一项涉及多维度、多层级的系统工程。随着社会组织数量增长和活动领域扩展,单一部门孤军奋战的传统管理模式已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监管与服务需求。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若缺乏有效协同,极易出现监管重复、监管真空或政策冲突,制约管理效能提升。

  上一篇围绕风险处置与退出机制,探讨了如何为社会组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画上完整的句号。本篇聚焦构建一个信息互通、规则联动、行动协同的综合监管与服务网络,以提升社会组织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现实困境:部门壁垒下的管理挑战与风险

  当前,社会组织管理领域的跨部门协同仍面临诸多现实障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信息壁垒、规则错位和行动分散。信息壁垒使得各部门掌握的数据碎片化,登记管理机关的年检信息、业务主管单位的日常监管信息、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信息、财税部门的涉税信息、公安部门的涉外活动信息等未能有效整合,难以形成对社会组织的全景认知。规则错位则体现在不同部门基于自身职能制定的管理政策可能存在不衔接甚至冲突之处,让社会组织无所适从,也增加了监管成本。行动分散表现为各部门往往根据自身权限单线开展检查、评估和要求报送材料,缺乏统筹协调,给社会组织带来沉重负担。

  这种协同不足的状态可能引发一系列风险。首先是监管盲区风险,某些跨领域的违规行为(如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利用境外资金从事违规活动等)因信息割裂而难以被及时发现。其次是风险应对滞后,当某个部门发现重大风险信号时,若未能及时通报相关方,可能错过最佳处置时机。最后是服务效能折损,缺乏协同的培育政策可能导致资源投入分散,难以形成合力,影响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二、协同维度:构建三位一体的联动格局

  实现有效协同,需着力在以下三个维度构建联动格局:

  1.信息共享维度:打通数据壁垒

  信息共享是协同的基础。应依托统一的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平台,构建覆盖各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明确信息共享的范围、标准、流程和权限,实现社会组织基础信息、党建情况、财务数据、业务活动、奖惩信息、信用状况等核心数据的互联互通。此举能为各部门履职提供全面的信息支撑,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共享”。

  2.执法联动维度:形成监管合力

  针对社会组织涉及的复杂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与案件移送机制。当某个部门在监管中发现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的问题线索时,应按照既定程序及时移送给有权处理的部门。对于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重大案件,可组建由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联合工作组,统一行动,提升执法效能与威慑力。

  3.服务协同维度:提升政策效能

  在培育扶持社会组织方面,各部门应加强政策协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在制定涉及社会组织的相关政策、规划时,应征求相关方的意见。在政府购买服务、职能转移、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建立协调机制,确保政策导向一致、执行顺畅,为社会组织提供清晰、稳定的预期。

三、机制构建:实现有效协同的路径

  推动跨部门协同从理念走向实践,需要建立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运行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登记管理机关或指定牵头部门定期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判风险、协调立场、部署任务。联席会议应制度化、常态化,成为跨部门协同的核心议事平台。

  明确协同责任清单:通过制定“跨部门监管责任清单”或“协同事项清单”,清晰界定各部门在信息提供、联合检查、风险处置等方面的具体责任与协作要求,使协同工作有章可循。

  优化协同工作流程:针对信息查询、联合审查、案件移送、联合惩戒等高频协同事项,设计标准化、电子化的工作流程,减少协调成本,提高运作效率。

  强化信用约束与结果互认: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将各部门的监管结果统一归集至社会组织的信用档案,并推动在各部门管理事务中的互认与应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

四、能力提升:培育协同文化与技术支撑

  实现深层次的跨部门协同,还需在软硬件两方面持续发力。

  培育协同文化:打破“部门主义”思维,树立全局观念和共赢理念。通过联合培训、交流挂职等方式,增进不同部门工作人员之间的相互理解与信任,为协同合作奠定思想基础。

  加强技术支撑:持续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的功能,强化其作为跨部门协同核心枢纽的地位。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发风险预警、智能分析等模块,为协同监管提供更强大的智慧支持。

  综上,编织无缝衔接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与服务网络,是一项关乎治理效能的基础性工程。它要求各相关部门超越自身职能局限,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协同的行动,共同应对社会组织发展与管理中的挑战。通过构建畅通的信息共享机制、紧密的执法联动模式和高效的服务协同格局,我们必将形成监管有力、服务精准、运行高效的综合治理体系,为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和其积极作用的充分发挥,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本文作为系列探讨之一,旨在梳理当前社会组织管理领域的若干思考,以期抛砖引玉。文中观点基于公开政策与研究提出,仅为一家之言,未必周全。我们深知实践工作复杂深邃,各地、各行业情况千差万别。衷心期望各位领导、专家学者与社会组织实务工作者不吝赐教,给予批评指正。您的真知灼见,将帮助我们持续完善认知,共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贡献绵薄之力。

  北京知诚社会组织众扶发展促进会

  政策法规研究室

  第19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