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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本强基,行稳致远——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系列连载第一篇|党建引领如何从“入章”到“入心”——法人治理的政治灵魂与制度融合
2025-12-16

第一篇党建引领如何从“入章”到“入心”?——谈法人治理的政治灵魂与制度融合

  党建引领是中国特色社会组织现代化治理体系的根本保证。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章程(“党建入章”),仅是迈出了制度化的第一步。真正的关键,在于实现党的组织、党的工作与行业协会商会法人治理结构的深度融合,使党建从“有形覆盖”升华为“有效融合”,成为驱动组织健康发展的核心政治灵魂。

  当前,部分协会商会仍存在党建工作与业务活动“表面化结合”的现象。党组织在重大决策中“失语”、在内部管理中“失位”,导致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未能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问题的核心,在于缺乏将党的领导嵌入治理各环节的具体、可操作的制度通道。

  要实现深度融合,必须构建三大核心机制:

建立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清单化与程序化机制

  这是融合的“操作手册”。协会商会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民政部《关于在社会组织章程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通知》等文件精神,在章程原则性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事项清单》。清单应明确需经党组织研究讨论或审核把关的具体事项范围,如:发展战略规划、重大业务活动、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接受大额捐赠、涉外活动、涉及会员重大利益的政策建议等。同时,需配套设计清晰的决策流程,确保党组织意见在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策前得到充分研究和尊重,形成“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理事会民主决策→管理层执行落实”的规范化决策链条。

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实体化路径

  这是融合的“组织保障”。协会商会应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理事会、监事会或管理层,同时推荐理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中的党员担任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要着力实现党组织书记兼任会长或秘书长等重要职务。这种交叉任职并非简单的身份叠加,而需配套清晰的“权责清单”,明确在不同场合、不同身份下的职责边界与工作重点,确保党的意图在治理结构的各个关键节点得到贯彻,避免职责混淆或虚化。

构建党建工作与业务发展同频共振的考核评价机制

  这是融合的“动力引擎”。协会商会应将党建工作目标与行业发展目标、会员服务目标统一起来,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同步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在评估业务成效时,同步评估党建工作的保障与推动作用。可以探索建立将党组织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纳入理事会工作报告、负责人述职评议以及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重要内容,形成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业务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

  唯有通过上述系统性的制度设计,才能使党的领导真正“入心”,内化为行业协会商会的治理基因,确保组织始终沿着正确方向行稳致远,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中彰显独特价值。

  本文作为系列探讨之一,旨在梳理当前社会组织管理领域的若干思考,以期抛砖引玉。文中观点基于公开政策与研究提出,仅为一家之言,未必周全。我们深知实践工作复杂深邃,各地、各行业情况千差万别。衷心期望各位领导、专家学者与社会组织实务工作者不吝赐教,给予批评指正。您的真知灼见,将帮助我们持续完善认知,共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贡献绵薄之力。

  北京知诚社会组织众扶发展促进会

  政策法规研究室

  第20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