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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北京市社会组织管理部门始终以党建为引领,抓管理、强规范、促发展,切实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与高质量发展。广大社会组织以“首善标准”践行使命担当,积极发挥“四个服务”作用,交出亮眼年度答卷。
“北京社会组织”公众号梳理了全年北京社会组织领域十件大事,旨在展示社会组织管理成效,凝聚社会组织发展力量。新的一年,让我们共同携手,秉承初心使命,再接再厉、奋勇向前,为新时代首都发展贡献社会组织力量!
1.印发《关于推动北京市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的若干意见》
为加强全市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推动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北京市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是一项系统性工作,要树立全生命周期理念,做好全链条工作,推动自觉成立、规范管理、主动服务、韧性运行、有序退出,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意见》立足于建立“培育—登记—赋能—运行—退出”的社会组织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机制,从4方面提出了20条意见,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机制;要坚持需求导向,培育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社会组织服务和管理;要坚持效果导向,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
2.社会组织领域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成效显著
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党委扎实开展“两个覆盖”专项工作,全面摸排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底数,健全工作台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党组织设置,推动新组建34个社会组织党组织,优化调整159个社会组织党组织设置。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党组织属地化工作,317家社会组织在属地成立党组织。选派391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联系,重点指导706家无党员社会组织党建日常工作。坚持党建带群建,与市妇联共同推动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组建妇联组织,扩大群团组织覆盖面。目前,综合党委覆盖社会组织2933家,设有48个联合党委,建立1266个党组织、54个工会组织、14个共青团组织和41个妇女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3.扎实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
北京市民政局开展六大行动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社会组织登记和治理“两个规范化”建设行动,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9项,公布办事指南9项,出台8项制度,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实施社会服务机构监管效能和社会组织行政执法能力“两个提升”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0件,移送线索30件,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22家。实施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和文化“两个建设”行动,对市级社会组织开展公共信用评价,向社会公开信用等级为A和B的779家市级社会组织名单,向全市委办局推送信用等级全量信息。公开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当年累计列入149家,移出362家。举办北京社会组织推介活动,全网阅读量超280万次。
4.推进社会组织领域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
京津冀协同发展联合工作办公室会同三地社会工作部、民政厅(局)印发《关于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激发京津冀市场活力的意见》,从“促进产业协同”“推动政企沟通”“加大政策扶持”“加强组织保障”四方面提出了16条意见。这是京津冀三地联合出台的首个关于社会组织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文件,旨在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资源整合和专业服务作用,推动京津冀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促进三地社会组织交流合作,北京市民政局发起“京津冀社会组织雄安行”活动,邀请三地民政部门主管领导及34家社会组织赴雄安新区调研座谈,为推动更多项目落地雄安新区夯实基础。
2025年4月9日,以北京市民政局印发《北京市慈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公示期限目录》为标志,京津冀民政执法在慈善领域实现“标准协同”。三地民政部门经多轮研讨会商,在综合考虑京津冀三地慈善领域常见违法行为、慈善组织发展特点、承受能力等执法实际基础上,形成了统一的裁量基准,实现了三地慈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同标准、同裁量,对于推进京津冀慈善工作协同发展,打造京津冀慈善生态,防范化解慈善领域风险,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5.建立北京市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资金监管,规范运行促进发展,北京市民政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北京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制定了《北京市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实施方案》,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社会组织资金监管工作合力,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6.明确首批市级行业协会商会主要行业管理部门
北京市民政局、市委社会工作部通过摸底调查、征求意见、个别探讨、充分沟通,确定了首批277家市级行业协会商会的主要行业管理部门,涉及33个部门,印发《关于明确第一批市级行业协会商会主要行业管理部门的通知》。此项工作将推动行业管理部门履行对本行业本领域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责任,做到“脱钩不脱管”。
7.出台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指引、章程示范文本和分支(代表)机构建设指南
北京市民政局发布《北京市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指引》、《北京市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及《北京市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建设指南》。工作指引全面覆盖社会团体换届工作各个环节,增加了届中调整、委托投票等内容,精简了报送材料,突出社会团体换届的民主自治属性,为换届工作提供明确政策指引;示范文本采用总体使用一个文本、个别情况具体说明的方式,将现行法规政策有关要求,社会团体普遍适用、行之有效的内部规则和程序转化为内部制度规范,推动社会团体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建设指南从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的设立、名称、负责人等方面进行分类,让“能”与“不能”一目了然,在操作层面为分支(代表)机构的建设提供明确指导。三个文件的印发,有效提升我市社会团体内部治理能力和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为社会团体更好履行社会责任,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夯实基础。
8.市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列入行政检查
北京市民政局首次将市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工作列入行政检查事项,进一步规范检查事项和标准,依法制定行政检查单,明确检查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全面实行行政检查计划管理,严格“双总量”控制,压减抽查审计数量,及时公开抽查审计名单。规范现场检查程序和行为,深入推行“一码检查”,依法做好结果确认和结果公开。
9.发布市级社会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北京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印发《北京市社会服务机构理事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北京市社会服务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等内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重点在明确理事会会议流程、优化理事会决策机制、健全内部纠纷解决机制、防范财务内控管理风险等方面做出规定,为社会服务机构提供范例和参考依据,指导其依法依规运行,切实符合非营利性要求。示范文本的印发旨在推动社会服务机构优化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做到依制度议事、按制度要求开展活动,提升法人治理能力,实现规范有序发展。
10.建立“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长效机制
为防范和化解社会组织领域的风险,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北京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常态化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改激活、撤销登记、注销登记的责任分工和具体办法,要求每年度上报清理整治进展和成果,形成清理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同时,加强对“僵尸型”社会组织存量较多的区进行现场调研督导,经过多措并举,清理整治成效明显,部分区已清理存量“僵尸型”社会组织90%以上。市级社会组织层面坚持“僵尸型”常态化整治,依法依规保持“动态清零”。
来源:“北京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内容仅供产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