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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罚款听证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0-02-26

  

  根据《北京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根据2018年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77号令修改)文件精神,北京市民政局基于确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节约行政成本及提高执法效率的考虑,着眼现行法律环境及后续的法律修订趋势,制定了《关于调整罚款听证标准的通知》

  一、文件的背景依据

  2018年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77号令修订了《北京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将原较大数额罚款认定“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3万元以上”改为由市级行政机关确定,并报市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二、制定经过

  2019年7月18日市民政局在委局官网上对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于截止时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2019年7月24日市民政局向十六区民政局发送征求意见稿面向十六区民政局征求意见建议,于截止日期十六区民政局均反馈无意见。

  2019年8月14日委局政策法规处对《关于调整罚款听证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合法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已经全部采纳委局政策法规处意见并进行了修改。

  三、主要内容

  将行政处罚听证中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对公民处以超过一万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超过十万元罚款”。

  四、关键词诠释

  “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行政处罚种类为罚款时,当事人享有听证权利的最低罚款数额。

规范性文件: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调整罚款听证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