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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社会团体下面再成立一个二级协会?
答:社会团体机构设置上不存在“二级协会”之说,其设立的分支机构也不能叫“二级协会”。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只能按照其所属社会团体的章程所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在该社会团体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社会团体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冠以其所属社会团体名称的规范全称,名称应当以“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技术委员会”等字样结束,不得以法人组织....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换届选举有何规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法规政策未对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换届事宜作统一规定。实践中,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届次更换形式也不尽相同。社会团体一般应当依法按章程制定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制度,明确分支(代表)机构设置、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产生等制度规范。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更名、撤销是否需要经理事会同意?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4〕38号)、《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等规定,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制作会议纪要,妥善保存原始资料。业务主管单位对社团分支机构管理有报批或报备要求的,同时遵守业务主管单位相关要求。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再设立各类分会、委员会是否违规?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名称以“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技术委员会”等字样结束。因此,社会团体在分支机构下不得再设立各类分会、委员会等机构。
民办非企业允许设立分支机构吗?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因此,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分支机构属于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行为。对经查实存在设立分支机构情形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年检“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可以作出警告、停止活动或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问:您好,请问社会团体如何成立分支机构?流程是什么?
答:1、制定分支机构管理制度对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业务范围、资金使用、人员管理等事项进行具体规定。 2、由分支机构的申请人向社会团体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应包括:确定分支机构的名称、组成人员、业务范围等。 注意: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要符合社会团体内部制度中对分支机构设立的要求。分支机构的名称、业务范围等要符合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3、社会团体进行民主决策对该拟申请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必要性....
问:您好,我们是通过市民政局正式注册成立的联盟类社团组织,经过运营发展我们想设立专业工作委员会,如果设立专业工作委员会是否需要提报相应的分支机构管理办法,是否有相应范本?分支机构设立需要哪些报备程序?
答:关于设立专业工作委员会及报备程序相关规定。目前不再受理市属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的设立。各社团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可以自行决定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制作会议纪要,妥善保存原始资料。同时,在年度工作报告书中将分支机构的名称、负责人、住所、开展活动等有关情况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并将上述信息及时向....
问: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管理有哪些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请参照《关于开展市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京民社发〔2022〕114号文件中的24条整治任务,原文如下: (一)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设立不规范问题 1.已完成社会团体授权任务和宗旨使命的; 2.超出社会团体章程规定宗旨和业务范围的; 3.另行制定章程的; 4.名称或业务范围有相同相似的; 5.未经社会团体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擅自设立、变更、终止的; 6.....
问:社会团体下属分支机构(专委会)的设置是否需要向民政局提出申请?是不是社团的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开会决定即可?谢谢
您好,您的咨询收悉。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京民社发[2014]256号)规定,目前不再受理市属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的设立。市属社会团体根据本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可以自行决定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上述决定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制作会议纪要,妥善保存原始资料。同时,社团团体应当在年度工作报告书中将分支机构的名称、负责人、住所、开....
问:关于中关村类联盟分支机构设立与管理问题
1.关于设立专业工作委员会及报备程序相关规定。目前不再受理市属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的设立。各社团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可以自行决定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制作会议纪要,妥善保存原始资料。同时,在年度工作报告书中将分支机构的名称、负责人、住所、开展活动等有关情况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并将上述信息及时向....